关于苏州科技大学大型仪器共享使用收费的通知

2021-01-12 17:44:32 返回上一页

为提高我校大型仪器设备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,鼓励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运行,大型仪器设备遵循“开放共享、提高水平、有偿使用、合理收费、平衡收支”的原则,收费标准由实验室(中心)核算运行成本,结合市场调研,由责任单位制定统一收费标准报学校审批后实施。经学校相关部门研究决定,本科生和研究生培养方案内规定的课程实验(包括本科毕业设计、本科毕业论文)不收任何费用,其他使用大型仪器设备的均应缴纳有关费用,大型仪器使用收费标准分为三个档次校外、校内和学院内。收费流程如下:

一、校内共享采用苏州科技大学内部转账的方式

1.使用人通过“大型仪器设备共享网络平台”,与大型仪器设备所在单位进行预约,确定技术服务的内容;

2.实验室(中心)填写学校统一印制的《大型仪器设备共享运行缴费通知单》(一式三联)和《苏州科技大学内部转账通知书》(一式三联),《大型仪器设备共享运行缴费通知单》由仪器负责人填写,并经部门负责人和职能部门负责人签字;《苏州科技大学内部转账通知书》,由经手人签字确认并经单位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审批(参见《关于支付审批权限调整的规定》)。

3.使用仪器者凭《大型仪器设备共享运行缴费通知单》和《苏州科技大学内部转账通知书》到财务处办理内部转账手续。

4.各实验中心实验室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先采用先登记,月结、季结或者一学期结付的方式。

二、校外共享采用开具发票的方式

1.使用人通过“大型仪器设备共享网络平台”,与大型仪器设备所在单位进行预约,确定技术服务的内容并签订技术服务合同(履行合同相关流程)。

2.实验室(中心)填写学校统一印制的《大型仪器设备共享运行缴费通知单》(一式三联)。《大型仪器设备共享运行缴费通知单》由仪器负责人填写,并经部门负责人和职能部门负责人签字。

3.使用仪器者将使用费用转入苏州科技大学统一的账户,

户名:苏州科技大学

开户银行:工行苏州新区支行

银行账户:1102021109002045964

纳税人识别码:12320000466011617U

联行号:102305002115苏州科技大学)

实验中心相关人员凭转账记录、《大型仪器设备共享运行缴费通知单》以及《技术服务合同》到财务处办理相关发票业务。

4.各实验中心实验室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先采用先登记,月结、寄结或者一学期结付的方式。

5.借用发票需履行接票据相关手续并预先缴纳税金,财务处开具技术服务费增值税普票。

 

备注:《大型仪器设备共享运行缴费通知单》(一式三联) 最后,实验室、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、财务处各留一份;《苏州科技大学内部转账通知书》实验室留一份、财务处留两份。